
项目编号:Sxzczx-20150323
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,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政府采购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询价须知
1、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、工程和服务的法人、自然人,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,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“三、商务要求”。
2、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,请在
3、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,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,且不可撤回。否则,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,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。
4、在符合采购需求、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,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。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。
5、对询价文件若有澄清、修改或答疑的,将在本公告截止前三日进行发布,其是询价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,对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。
6、询价类政府采购项目采用“满足采购函要求前提下,低价中标”原则。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报价相同,由产品技术参数更优的优先中标;产品技术参数也相同的,由投标人进行书面二次报价,二次报价较低的为中标人。
二、项目服务技术要求
1、预算价:34000元
2、采购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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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物名称 |
数量 |
单位 |
技术参数及要求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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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寸触控一体机 |
2 |
台 |
见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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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机互动触摸查询信息发布软件 |
1 |
套 |
见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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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,一个报价,多方案、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。
三、商务要求
(一)资质要求: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经营范围许可,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。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。
(二)报价:1、报价含产品购置、运输、安装、调试、使用培训、售后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。2、专家评审费400元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报价。
(三)供货时间: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。
(四)付款方式:货安装调试完毕,交付验收后付95%,余款5%质保期满一年后付清.
四、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
1、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,否则按废标处理。
2、被询价供应商标书须密封装订,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。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一式二份(一个正本、一个副本)密封后递交本中心。否则按废标处理。
五、其他
供应商标书密封送达地址(标书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为准,可邮递,不接受传真):黄山市歙县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。
招标单位联系人:歙县检察院孙女士,联系电话:0559-6512026。
采购交易中心联系人:胡女士;联系电话:0559-6527291
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